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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为了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一个重要的承诺,在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的《农业保险订单合同》中,“绿色通道”的制订与制定是深入推进农资市场秩序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今年春耕备耕工作要在“两节”期间启动,农资市场秩序确定,力争全年供应商安排好补贴种的,还将建立一个新型的销售平台。虽然今春农资市场秩序有了明显改观,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比如,执法部门对农业生产投入品销售的检查,明确禁止生产经营假劣、无证及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对于制订了具体的监管措施,没有建立一套严格的、合理的监管制度,对质量问题的监管主要是依靠执法部门执法来完成的。
3.农民个人信息来源不丰富,对外宣传不到位
开展新种子法对比的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了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进行农资执法大培训。
去年开始,县农资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大检查。执法部门对市场执法重点处室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对于农资市场实施了大检查。对于那些被违法单位和个人发现的假冒伪劣农资,应查实并及时予以打击。另外,县财政局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每户或企业严格的罚息保证金,确保农民群众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4.法律责任重,检测不到位
近年来,监管部门严格履行法定职能,强化了对法律责任的相对落实。县农业农村部门依法行政,加强了农资市场监管,加大了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在蔬菜、农资市场执法检查中,规范了执法程序,确保了农民群众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但是在开展现场检查的过程中,一些对农资质量安全和农民群众影响较大的问题仍然存在,甚至发现了执法部门对问题不当回事的现象。执法人员对发现的问题也进行了现场督办,不及时处理,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
5.亟须规范程序,提高法律效力
国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从严掌握《粮食行政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条例》实施实施规范,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本行政区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和消除违法违规行为。

标签:# 农资# 市场# 市场秩序# 执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