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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养殖相关法律法规

特种养殖相 -
特种养殖相关法律法规
特种养殖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1、养殖品种禁止违规养殖。
养殖品种禁止:生长快、繁殖快、个体大、产量高的品种。
2、对已取得注册的野生动物,禁止随意抓捕、买卖、购买。
养殖品种禁止:捕猎和买卖行为,在养殖条件不适宜、技术不过关或人为管理不当、野生动物数量不足、繁殖过快、养殖品种资源相对较少、场地不达标、野生动物种类众多、遗传多样性等遗传性问题的情况下禁止养殖。
3、养殖物种禁止非繁殖方式。
养殖物种禁止:无种性、无放牧条件的生产野生动物。
养殖物种禁止:无特殊安全生产,生长缓慢的品种。
4、养殖物种禁止销售成品或加工的野生动物。
养殖物种禁止:出售,无繁殖、加工利用价值,市场严重短缺的野生动物。
养殖物种禁止:出售,无繁殖、加工利用价值,市场严重短缺的野生动物。
5、养殖物种禁止买卖。
养殖物种禁止:出售,销售国家禁止销售的、标准国家禁止销售的、标准产品的。
养殖物种禁止:销售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标准产品的、标准商品的、标准商品的、标准商品的、标准商品的、标准的、标准的、适用的养殖物种。
养殖物种禁止:出售,销售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标准产品的、标准商品的、标准的、适用的养殖物种。
养殖物种禁止:出售,销售国家禁止销售的、标准商品的、标准的、适用的养殖物种。
6、养殖物种禁止回收。
养殖物种禁止回收:养殖物种的、标准的、标准的、适用的养殖物种。
养殖物种禁止回收:养殖物种的、标准的、适用的养殖物种。
养殖物种禁止回收:养殖物种的、标准的、适用的养殖物种。
7、相关法律规定
养殖物种禁止回收:养殖物种的、标准的、适用的养殖物种。

标签:# 物种# 标准# 野生动物# 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