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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养殖合作社新政策文件(腾达特种养殖合作社)
特种养殖合作社新政策文件
(一)种源安全。
国家刚刚确定实施了《畜禽规模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利用及回收利用等国家强制禁止利用和限制性无害化卫生畜禽养殖、废弃水产养殖项目,禁止进入。
(二)养殖证审批。
《畜禽规模养殖场登记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管理办法,已经全面配套完成。为规范登记动物养殖场的后续管理,将《动物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和处理利用审批》要求和《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衔接起来,将《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和处理利用审批》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等一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
(三)审批结果公示。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和处理利用审核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收至我部畜牧业司办公厅审批。
四、办理《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和处理利用审批申报表》(见附件2)
(一)申请条件。
1.《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和处理利用审批申报表》(见附件3)材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部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
(二)养殖场粪污主要成分含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无害化处理要求;
(三)各设区市或省直管省农业厅同意的无害化处理利用的规模,经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确定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规模;
(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以上。
2.《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和处理利用审批申请表》(见附件3)材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部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
(二)各设区市或省直管省农业厅同意立项;
(三)各设区市或省直管省农业厅同意立项,编制实施方案,报省畜牧兽医局备案;
(四)设区市或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3.《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和处理利用审批申请表》(见附件4)材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立项资金纳入省级财政预算;
(二)有关区域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不少于7个,不少于30个,不少于10个。

标签:# 畜禽# 养殖场# 规模# 主管部门